全国哀悼日期间,“国殇”是各种媒体使用频繁的一个词。媒体所说的“国殇”,大多是指“因国家发生灾难而死亡的人”。所谓“国殇日”,就是指“全国人民共同祭奠在灾难中死去的人的日子”。还有一些文章中所说的“国殇”,是指“悲伤”,意思是“举国为之悲伤”。很明显,这些所谓的“国殇”,其词义跟《辞海》里的解释已经完全不同了。因为《辞海》里对“国殇”的解释只有两个:一、“指为国家作战而牺牲的人”;二、《国殇》为《楚辞·九歌》中的一篇篇名。
那么,这什么会众口一词地出现错误,并且频繁地出现在众多媒体呢?
当大多数人都发生错误时,那么,这种错误就不再是错误了,而是约定俗成,是词义的引申,对此,我们只能对它作出解释,而不是简单地否定。对于前一种用法,宝刀认为是词义的引申,所作出的解释是这样的:
首先,这样的引申是顺畅自然的。屈原所说的“国殇”,是指为国战死者的众多的人,如今人们哀悼死难者所说的“国殇”,是指因国家的灾难而死的众多的人。都跟“国”有关,都是指死去的人,并且都是数量众多,甚至于可以说都是横死——非正常死亡。所不同的是,前者是主动赴死,后者是被动而死;前者是因战争引起,是人为的,社会性的;后者是因灾难引起,非人为的,自然性的。如此说来,词义发生引申脉络是,由主动引申到被动,由社会引申到自然,这种引申可以说是比较顺畅的。
其次,这样的引申是根据需要而创新的。现有的词汇里找不出合适的词语,来完全、准确地表达国人此时此刻痛心伤心的情感,也就不得不去词库里寻找,结果找到了“国殇”一词,觉得它是最合适的,由此,“国殇”一词的创新含义的应运而生了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再次,这样的引申顺应了人们观念的更新。国人对人的生命权更尊重了,以至于当为国捐躯的“国殇”引申到因灾而亡的“国殇”时,大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,不觉得亵渎神圣。也就是说,为国捐躯是神圣的,因灾而亡的生命个体也是神圣的。当然,这是两种不同的神圣,前者是从“伟大”这一意义上的来说的,后者则是从“平凡”这一意义上说的。
这一词义的引申最终被人们接受了,人们不但承认它,而且得到了广泛的流传,从而变为引申了,不能说成错误了。如果有人还坚持认为用错了词的话,也许反而会受到抨击了。反之,如果词义的创新受到人们反对,就不能传播,就会自然消亡。
对于后一种用法,宝刀认为是错误的,属于用词不当:
这种“国殇”的“殇”字,从它的含义上看,是用作“悲伤”解,这是毫无根据的,完全是牵强附会。“殇”的原意是:作为动词时,是指未成年而死,即夭折或横死的意思。作为名词时,则指未成年而死或横死的人。死跟悲伤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,人死了,不一定悲伤,也许有人还会高兴。比如说,坏人死了,好人高兴;好人死了,坏人高兴;也可以不高兴也不难过。总之,这个用法,当属误用无疑!
其实,前些年,我们还曾经见过类似的有关“殇”的词,即“河殇”、“商殇”、“情殇”等等。这些,实为“河殇”之滥觞,“河殇”带了头,“商殇”、“情殇”等紧随其后。有人说,用错了,宝刀却不以为然,其中的“殇”当作死亡讲呀!比如,“河殇”,“河”乃黄河,指代产生于黄河流域的华夏文明,“殇”乃衰亡、没落,用的都是正解或作稍稍延伸,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呀。由此可知,这类所谓的“词”,从实质上来说,并不是词,应该是词组或短语。至于究竟是词组还是短语,由于宝刀的语文水平不高,说不清楚。
当然,也许有人会说,“国殇”是否也可以作为词组或者短语来解释或者使用呢?宝刀认为,不可以,“国殇”不同于“河殇”、“商殇”、“情殇”,前者在古代的时候就已经固定成为一个词了,怎么可分开理解?即使勉强分开,又有谁会接受?因此,“国殇”只能进行词义引申了。后者则为现代所创,目前还没有固定,如果以后使用的人多,并且有了特点的含义,那么,就变成词了。
宝刀不是什么学者专家,没有能力澄清什么;宝刀也不是什么名人,不可能由此引起什么争鸣。说了这么多,无非是把问题抛出来,并跟网络上的朋友聊点自己的看法,然后,大家一起来讨论。通过交流,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。